假如父母挺愉快,就不必有罪惡感。
能獨居而愉快的父母,有強健而獨立的心靈,生活上也能自理,這真的是了不起。
做子女反哺年邁的父母是應該的,我這代人還是認同的。我的成長經歷比較坎坷,12歲前跟著養母生活,12歲后回到親生父母身邊,如今生母和養母都健在,均已年邁。養母跟著我們生活了9年,會有生活小節上的摩擦,但家有老是個寶,我們也從老人身上學習到了很多品德。
我的生母從小半孤兒長大,生育四個子女吃苦受累。她幼年沒有得到關愛,也就不知道怎麼更好地愛自己的孩子。受制于種種制約,渴望愛而不懂愛在養育上的反噬,給晚年的她帶來了不少精神上的痛苦。
我在嬰兒期就被父母送養了,之后父母生育了弟弟。12歲回家后,還是有一些溫情的時刻,父母接我回家確實給予了我更好發展的可能,但在有自己的孩子后也意識到資源分配和扶持是有重心的(我當然仍不是最重要的孩子)——但父母也就那麼點能力,他們已竭盡全力了。
我的孩子出生后,其實是先接生母同住養老的,不是讓老人主力帶娃的意思,而是生活相對安定下來,想著有精力兼顧老人了。但當時弟弟家老二出生,母親惦記,就去弟弟家了。我們這邊接來養母后,兩個老人同住就不太現實了。這麼一晃,9年過去了。
所謂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,對人對事,我們憑著各自的良知就好。
我在善待養母上從未猶豫過。對我的父母,為人父母后的心情就復雜很多。年幼正依仗父母的年齡,無依無靠,不足為外人道。而父母年邁之時,不盡力確實會覺得愧疚。
世間所有的情感,抵不過面對責任的挺身而出。
有時候,做就是了,雜念就少了。
不怕吃虧,就會釋然許多。
生活的樂趣,在于我們用豁達的心胸創造——人是很有彈性的。
年輕人的父母也尚年輕,分開住是不錯的選擇。
真的不得不面臨一些人生的責任時,在當下的這一刻去承擔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