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主,我真心覺得你說的特別對。
結婚之后就離開父母,太特麼不孝順了!
可是呢?
如果女方去男方家和公公婆婆一起生活,女方就太不孝了。不管怎麼說,女兒也是父母辛辛苦苦、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,不是石頭縫里蹦出來的。怎麼能為了一個臭男人就把親生父母撇下呢?
同理,男方去女方家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,男方也不孝。為了個狐貍精,連爹媽都不要了。我呸!
如果全都住在一起的話,那麼是公公婆婆攜兒去岳父岳母家呢,還是岳父岳母帶女一起去公公婆婆家呢?
老人年紀都不小了,讓他們離開自己熟悉溫馨的家,去適應一個陌生的新環境,也挺不孝的。畢竟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。何必折騰老人呢?這樣也不孝順。
綜上所述,我建議不要結婚,一輩子和父母住在一起,承歡膝下,孝順父母!